一、教师应做到
1.热爱普通话和规范字,做说好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字的先行者、领航员;
2.在教学常规活动中,必须使用普通话,书写规范字;
3.在学生回答问题、课堂讨论、书写作业等学习活动中,严格要求学生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;
4.在与学生、家长、同事及社会上其他人员沟通交流时,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;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上的语言文字活动,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。
二、学生应做到
1.热爱普通话和规范字,积极学习和使用普通话、规范字,达到准确流利;
2.在回答问题、师生交流等活动中使用普通话,在书写作业、考试答卷、布置板报等学习活动中使用规范字;
3.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语言文字活动,共同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;
4.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,使用并积极宣传普通话和规范字,自觉成为中华优秀文明的传承者。
三、家长应做到
1.以说普通话、写规范字为荣,配合社会、学校、教师的要求,为孩子做好示范、榜样;
2.在与孩子交流的过程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,为孩子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环境;
3.在日常与他人的交流中,积极使用普通话、规范字,使说普通话成为一种自觉行为;
4.提升文明意识、使用文明语言、做文明市民,在社会上积极宣传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。